一、招标编号:BB2024SQGCZ1361
二、项目名称:3D打印及激光再制造生产基地二期EPC项目
三、项目实施地点:蚌埠市高新区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蚌埠高科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安徽省蚌埠市高新区燕南路17号(金融孵化产业园1号楼)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组织招标活动。)
七、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八、项目内容、规模、项目性质、实施时间、投资概算、施工工程费控制价
1.项目内容:建设内容包括6栋标准化生产厂房、门卫室等相关配套设施。
2.项目规模:3D 打印及激光再制造生产基地二期EPC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安徽省蚌埠市高新区山香路东侧,姜桥路北侧。项目总用地面积约58939平方米(约 88.5亩),建筑总面积约51581.9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标准化生产厂房6栋,变电站,门卫室以及相应配套的园区内部水电动力管网和道路。本次施工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室内装修、外墙装修工程、门窗工程、智能化工程、防排烟及通风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电气工程、电梯工程等。该项目包含设计、采购、施工。
3.项目性质:工程总承包
4.实施时间:2024年
5立项批准部门文号:蚌高经项〔2024〕186号
6.投资概算:15451.05万元
7.施工工程费控制价:A值为13851.71万元
九、计划工期:330 天,其中设计30天,施工300天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要求
(1)资质:
本次设计、采购、施工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业绩:
1)设计: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一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2.5万平方米或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额6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业绩,需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应体现出业绩规模及业绩所属专业信息,如不能体现,则需提供由图审机构出具的图审合格证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其余证明文件均不认可。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载明的时间为准,须在2019年1月1日以后,其余证明文件的时间均不可作为证明业绩时间的依据。)
2)施工:2019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一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2.5万平方米或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额不低于6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2019年1月1 日以来竣工验收报告(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盖章)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竣工时间、规模、造价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已完工证明中载明的信息为准。
2.相关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即施工经理,合同履行期间,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技术负责人资格: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施工经理资格、业绩: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注册在投标人所在的单位。2019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一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2.5万平方米或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额不低于6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2019年1月1 日以来竣工验收报告(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盖章)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竣工时间、规模、造价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时,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已完工证明中载明的信息为准。项目经理业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该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经理。
(4)设计经理资格、业绩: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为本项目设计负责人。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一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2.5万平方米或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额6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业绩,需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应体现出业绩规模及业绩所属专业及人员信息,如不能体现,则需提供由图审机构出具的图审合格证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其余证明文件均不认可。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载明的时间为准,须在2019年1月1日以后,其余证明文件的时间均不可作为证明业绩时间的依据。)
3.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和联合体授权委托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另行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
②联合体中投标单位的总数量不超过3家,其中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
③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应满足设计资质要求,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应满足施工资质要求。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则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招标文件中对施工方要求的业绩、荣誉、人员等以牵头单位提供的材料作为评分依据。
4.电子证照
(1)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可同时选择以下方式提交:①使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基本信息、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接口获取政务数据;②使用传统影印件上传。
(2)获取的电子证照信息与从省市场主体库获取的信息、投标人上传的传统影印件效力相同,请各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自行调用,并做好相关数据核验工作。如遇获取电子证照数据与实际不一致的,以上传的传统影印件为准。
十一、项目范围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58939平方米(约 88.5亩),建筑总面积约51581.9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标准化生产厂房6栋,变电站,门卫室以及相应配套的园区内部水电动力管网和道路。本次施工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室内装修、外墙装修工程、门窗工程、智能化工程、防排烟及通风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电气工程、电梯工程等。该项目包含设计、采购、施工。
十二、标段数:1 个
十三、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8月1日
十四、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engbu.gov.cn);
蚌埠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ngbu.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
十五、项目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8月22日9时30分
2.开标地点: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六、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费用
1.招标文件、图纸及清单下载时间、下载地址:
(1)下载时间:2024年8月1日以后
(2)下载地址: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engbu.gov.cn)
投标人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登记注册,通过验证后,登录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 “投标人登录”,进入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查阅下载相关文件。投标人如不及时下载,后果自负。
2.招标文件费用:每套人民币0元。(网上免费下载)
十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八、评标办法:一般综合评估法
十九、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方式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二十、备注
1.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的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账户办理,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投标人在往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务必要求转出银行必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BB2024SQGCZ1361项目投标保证金,以确保转入银行进账单中能完整反映出交易附言的内容。否则,造成无法识别投标人的交易项目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本项目利用互联网远程开标时,投标人在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无须委派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开标,不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
4.网上招投标项目特别说明
(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具体见“服务中心-下载中心”栏目下的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CA(0552-2078835)。省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转5-2。
(2)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证书(主锁)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证书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552-2078835。
(3)本项目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具体请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4)联合体成员的所有资料统一由牵头人利用自己的账号统一上传到 “资格审查资料”栏目内。未按规定上传资料的,可能造成不予认可。
5.异议受理
1.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2.异议时,应当按照《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质疑异议和投诉举报暂行规定》(蚌政秘〔2020〕79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二十一、联系方式
1.招标人
招 标 人:蚌埠高科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高新区燕南路17号(金融孵化产业园1号楼)
邮 编:233000
联 系 人(受理异议人):朱工
电 话: 0552-4127211
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蚌埠市招标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蚌埠市南湖路1000号
邮 编:233000
联 系 人(受理异议人):江宝珠、许文峰
电 话:0552-2076129
3.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蚌埠市南湖路1008号国土大厦13楼
电 话:0552-2072392、0552-3110278
二十二、投标保证金账号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蚌埠龙湖支行
账 户: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280601021000170468084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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