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称中国国内3D打印知识产权诉讼第一案的珠海西通诉天威飞马3D打印机专利侵权一案又生波澜。2015年1月21日,珠海天威飞马打印耗材有限公司宣布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珠海西通电子有限公司3D打印机的挤送装置实用新型专利201320463657.2专利权全部无效的决定书。同时,该决定书已发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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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通关于《西通诉天威3D打印专利侵权》案的后续说明》
西通与天威的侵权纠纷始于,西通认为天威于2014年5月在淘宝和京东启动销售的桌面级3D打印机侵犯了该公司的实用新型和外观两项专利。珠海西通称早在2013年11月,珠海西通就申请了专利号为ZL201320463657.2《3D打印机挤送装置实用新型专利》。
此项诉讼于2014年12月25日经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裁定西通胜诉。天威飞马当时即宣称要向广东省高院上诉,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涉案专利无效申请。
而此次国家知识产权局做出的相关专利无效决定,可谓奇峰突起,非常有戏剧性,看来天威天马将在二审中处于非常有利的形势。此案最终结果到底如何,将继续为您跟踪报道。
下面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珠海西通电子有限公司3D打印机的挤送装置实用新型专利201320463657.2专利权全部无效的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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