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机巡作业中心无人机维护工器具购置招标公告
公告编号: 2016/GG/228号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机巡作业中心(以下简称“招标方”)委托广东省电力物资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机巡作业中心无人机维护工器具购置”实施公开招标,详细内容如下。
一、项目信息
序号 | 项目名称 | 管理单位 |
1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机巡作业中心无人机维护工器具购置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机巡作业中心 |
二、招标范围
1、标的物清单
2、最高投标限额:本项目总价的最高投标限额为 49.7万元,投标人项目总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将对各种设备按要求报总价,按实际中标总价结算。
3、交货日期: 2016年 12月 20日前。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四、资金来源:已落实
五、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经营并有良好业绩及商业信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完善的公司组织架构及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2、投标人注册资金需人民币 500万元及以上(须提供含注册资金金额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提供由工商部门出示的、含有最新准确的注册资金数额的其他凭据材料,或登录工商部门网站查阅投标人企业信息网页并截图打印、加盖公章后提交。)。
3、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能提供处于有效期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且提供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应涵盖所投标的物。(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处于新旧证书换证期间,须提供由认证机构出示的、加盖认证机构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用。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存在影响合
同履行的重大诉讼情况,近三年内在南方电网范围内无不良记录。
5、投标人能提供近三年内( 2013年 1月至 2016年 6月)在相关产品行业内同类服务的相关业绩。
6、若在南方电网公司范围内出现过重大问题,且被南方电网公司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投标前必须已通过南方电网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网、省公司正式发文为准)。
7、同一法人的企业或有隶属关系(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企业,只允许一家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项目信息
1.投标人可通过招标公告刊登的网站: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南方电网阳光电子商务平台( http://www.bidding.csg.cn)查阅本项目招标信息。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发售时间: 2016年 9月 9至 9月 19日,具体工作时间为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周六日、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 163号广电平云广场 B塔 5层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服务中心物流服务大厅。
发售方式:现场发售。发售咨询电话: 020-85120177
3.招标文件发售流程:
3.1现场提出购买招标文件;
3.2提交获取招标文件材料;
3.3缴纳招标文件费(刷卡支付);具体见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格式详见附件 1)
3.4现场拷贝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自备确保无电脑病毒的优盘( 500M 以上) /移动硬盘)。
4.本次招标文件发售项目不接受邮购。
七、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 146-150号海景中心五楼。
项目联系人:曾工,电话 :020-85127572,邮箱: 852544229@qq.com
保证金咨询电话:何工,电话: 020-85121717
八、投标文件递交信息:
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6年 9月 30日上午 9:00-9:30,截止时间为 2016年 9月 30日上午 9:30。
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 163号广电平云广场 B塔 5层开标室。
本项目不接收邮寄方式递交。
2.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九、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提交材料
1.《投标意向书》原件一份(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见附件 1);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一份(见附件 2);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见附件 2, 被授权人须现场提供身份证原件校核 ,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一份(原件,见附件 3) ;
6.《廉洁承诺书》一份(原件,见附件 4);
7.银行基本账号开户证明复印件一份;
8. 《往来单位数据收集表》 (见附件 5, ① 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一份 ; ② 将该表 excel格式电子版于投标截止日前发至电子邮箱 wzzbzj@163.com ,请勿改动其格式。)
9.“ 申请关注企业微信号”相关表格 :各投标人填写附表 1、附表 2并电子版发至相应邮箱。(附件 6)
十、监督及投诉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机巡作业中心综合部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东风西路 40号
邮编: 510160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 020-85127928
传真: 020-85127944
1.投诉书的格式及要求:
投诉书中应包含投诉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投诉对象、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具体格式详见附件。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传真方式提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传真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2.投诉内容及时限
(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 2天内提出;
( 2)对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0天内提出;
(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向监督人员提出;
( 4)对推荐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3.投标不予受理的情形
( 1)投诉人不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 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3)投诉书未具备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 4)超过投诉时效的(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 5)已经做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 6)投诉事项已经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 7)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投诉或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投诉。
4.恶意行为的处罚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其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 1年内不得参加所属单位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十一、附件
附件 1:投标意向书
附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附件 3: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
附件 4:廉洁承诺书
附件 5:往来单位数据收集表
附件 6:“申请关注企业微信号”相关表格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机巡作业中心
2016年 9月 9日